近日,在黑龙江省召开的全国现代农业建设现场交流会议指出,切实把现代农业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认真实施《全国现代农业发展规划(2011-2015年)》。规划指出,到2015年,全国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达到5.4亿吨以上,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7%以上,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60%以上。
为落实这一规划,农业部日前出台了《农业部关于贯彻落实〈全国现代农业发展规划(2011-2015年)〉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建设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中主要目标是什么?重点任务有哪些?记者就此采访了农业部相关负责人。
力争到2015年新建4亿亩高标准农田
这位负责人表示,《全国现代农业发展规划(2011-2015年)》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由国务院发布的首个指导现代农业发展的重大专项规划。为推动规划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实现,农业部立足职能,出台的实施意见对《规划》提出的主要目标、重点任务、重大工程和重大政策等内容进行了细化、实化和量化。
“十二五”期间,我国将加强现代农业基础设施和装备条件建设。大力实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建设规划田间工程项目,加快推进中低产田改造,配套完善种子、植保、土肥水、农机等服务设施条件,大力改善农田设施条件,加强田间排灌沟渠、机井、小型集雨蓄水、机耕道路等设施建设,落实土壤改良、地力培肥等质量提升措施,力争到2015年新建4亿亩高标准农田,并稳步实施农业机械化推进工程,大力推进农业信息化建设工程。
同时,强化现代农业科技支撑。加强国家级农业科研创新平台建设,加快推进现代种业发展,强化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加强农村人才队伍建设,强化动物疫病防控,提升农作物病虫害防控能力,大力推广农业标准化生产。进一步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力争到2015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总体合格率达到96%以上。
“‘十二五’期间,我国将建立健全现代农业产业体系。”这位负责人表示,将积极推进现代种植业发展,大力发展现代畜牧业、现代渔业、农产品加工业,完善现代农产品市场体系,大力促进农产品产销对接。强化农产品贸易促进措施,到2015年实现农产品出口额突破700亿美元。
此外,农村人才的培养被放到了更加突出的位置。“十二五”期间,我国将推动实施新型农村人才培养工程,重点培养1万名农业技术推广骨干人才、1.5万名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负责人和专业合作社负责人、5万名生产能手和农村经纪人等生产经营人才。依托阳光工程等项目开展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1500万人以上,促进优秀农技推广和生产经营人才队伍不断发展壮大。
培育壮大现代农业新型经营主体
“要适应农村劳动力结构变化,加快培育种养大户、家庭农(牧)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破解‘谁来种地’难题。”这位负责人说。
据介绍,“十二五”期间,我国将鼓励种养大户、家庭农(牧)场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探索建立农业经营能力审查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风险防范制度,适时提出培育种养大户、家庭农(牧)场等适度规模经营主体的具体扶持政策。力争到2015年,50%以上的县、乡两级建立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规模经营农户占总农户的比重明显提高。
强化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带动能力。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自办农产品加工企业,支持农产品加工企业领办或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一批专业合作社培训基地,大规模开展专业合作社人才培训。将鼓励科研人员和农技推广人员到农民专业合作社任职、兼职或担任技术顾问,允许按贡献大小从农民专业合作社取得相应报酬。鼓励大学生直接到农业生产领域或专业合作社创业就业。力争到2015年,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成员覆盖率由现有的17%提高到45%以上。
此外,我国还将全面清理取消涉及龙头企业的不合理收费项目,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积极协调将中小型龙头企业纳入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和信用担保资金支持范围,推动落实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向龙头企业倾斜、政策性金融机构加大对龙头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和农产品收购支持力度等扶持政策。创建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支持开展物流信息、质量检验检测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力争到2015年,培育一批自主创新能力强、加工水平高、处于行业领先地位的大型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现代农业示范区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为探索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加快现代农业建设进程,2009年11月,农业部决定开展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创建工作。2010年8月,在省级农业主管部门推荐和省级人民政府同意的基础上,农业部确定第一批52个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今年年初,农业部又认定了第二批101个示范区。这些示范区充分发挥了引领带动作用,在主导产业生产能力、基础设施保障水平、农业生产经营水平等方面均走在了全国前列,成为我国现代农业发展的第一梯队。
这位负责人表示,“十二五”期间,将继续加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按照发展水平先进、区域优势和产业特色突出、转变发展方式走在前列、规模范围科学合理的要求,继续做好现代农业示范区创建认定工作,力争到“十二五”末,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总量达到300个左右。积极推动基本建设投资、农业补贴、现代农业发展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等涉农项目和资金把示范区作为支持重点。积极组织开展农垦现代农业示范提升活动,提高100个农垦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水平。鼓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立足本地实际,设立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加强示范区建设指导和评价管理,推动形成“比、学、赶、帮、超”竞相发展的良好局面。